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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婴儿配方乳粉 禁用进口奶源等表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28  浏览次数:18
核心提示: 昨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正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征求意见,规定婴幼儿奶粉标签、说明书禁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等模糊信息字样,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等功能性表述。  《办法》规定,标签和说明书不得含有下列内容:涉
  昨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正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征求意见,规定婴幼儿奶粉标签、说明书禁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等模糊信息字样,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等功能性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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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法》规定,标签和说明书不得含有下列内容: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对于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不应当在产品配方中含有或者使用的物质,以“不添加”“不含有”“零添加”等字样强调未使用或者不含有;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内容;原料来源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与产品配方注册内容不一致的声称;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述;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形。违反上述规定,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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